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咨询:装修房屋时,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合不合理?为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专业人士。
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在装修的工程中,消费者首先应明确: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中,包含的是生活垃圾的清运费,不包括建筑垃圾的清运费。
根据郑州市2004物价局2号文件规定,房屋自交房之日起,就应该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但没有明确说明,装修垃圾清运费是不收取的。按照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装修垃圾清运费是装修协议约定的事项。也就是说,如果协议规定装修垃圾业主自己清运的,则费用可以免交;如果装修垃圾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清运的,则应该收取一定的费用。
在郑州市的实际操作中,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大多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是因为建筑垃圾是有特定资格的单位和实体才能够清运,它必须经过市政、环卫部门的批准并交纳一定的费用才有排放建筑垃圾的资格。如果业主能够提供证明自己有排放建筑垃圾的资格或者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清运垃圾,物业管理公司再收取费用是不对的。
他告诉记者,在郑州,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标准是不固定的。在一般的情况下,70平方米的房子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在100元左右,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费用在150元左右,面积在120平方米的,收取的费用在2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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